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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600】南海新建小区需配社区用房少于600平方米不予验收 |
【600】2019-4-9发表: 南海新建小区需配社区用房少于600平方米不予验收 近日,《佛山市南海区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》正式出台,进一步规范南海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的规划、建设、验收、移交、使用和管理,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。《办法》对新 南海新建小区需配社区用房少于600平方米不予验收近日,《佛山市南海区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》正式出台,进一步规范南海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的规划、建设、验收、移交、使用和管理,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。 《办法》对新建住宅(含商住用地内兼容住宅)的社区用房作了明确规定,要求社区用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住宅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%,且最低应不小于600平方米,需配备水、电、卫生、通信、消防和无障碍等基本设施,配备简单装修,不按此标准建设的新建小区将不予通过验收。 现状 居民对社区用房需求增多 早在2010年,南海出台《关于加强佛山市南海区城镇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》,创新提出国有土地出让的住宅项目开发商需无偿提供社区用房,用于社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。尤其是设定了新建住宅项目配置社区用房的面积标准,在全市开了先河。 南海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由于当时尚处于探索阶段,相关配套措施还未能落实,对社区用房的装修、规模等细节问题未曾考虑周全,对社区用房的验收移交,以及物业管理、产权办理等后续问题未作进一步说明,各镇街对社区用房的使用管理做法也未有统一标准,造成交付延迟。 据不完全统计,截至2018年底,从2010年实施新建住宅项目配建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(社区用房)以来,新建住宅项目共配套建设(含报建)社区用房约15万平方米,其中约三分之一已交付所在的城乡社区使用。 “入住十几年,一开始没有社区居民活动的场所,2016年底建了一个两层的服务中心,组建了社区自我管理小组,设立了党群服务中心。现在比以前好多了,居民可以在里边唱歌、跳舞,小朋友可以来学画画,还有便民咨询点,为业主提供小孩入学之类的咨询。”里水镇锦绣蓝湾的业主、志愿者冼碧仪深有感慨。 作为社区用房的受惠者,冼碧仪直言:“随着社区业主越来越热衷于参加服务中心活动,这个两层的服务中心空间一定程度受限,她和业主们最大的希望是,在服务中心外也能建一个24小时的读书驿站。” “南海现有城乡社区286个,部分老旧社区,尤其是超10万人口的社区,按人均来算社区用房很难达标。”南海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这些都是导致社区用房建设需要规范和提升的缘由。 要求 社区用房不低于600平方米 针对上述困难,《办法》作了针对性要求: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,要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、同步建设、同步验收、同步投入使用,如果建设项目需分期完成,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原则上应按开发建设总量进行统一规划,安排在首期建设和交付使用。 值得注意的是,《办法》对配建公共服务用房的面积提出了要求,新建住宅(含商住用地内兼容住宅)项目配建的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住宅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%,且最低应不小于600平方米,最高可不超过2500平方米。同时,社区用房作为公共配套设施,不能列入住宅物业的可售建筑面积和建筑分摊面积。公共服务用房应为独立成套的单体空间,交通便利、空间宽敞、设施完善。 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的设置方案要先征得民政部门同意后,规划部门再核发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。对未达到配建标准和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,规划部门不予审批核发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。 “时代花生苑项目的公共服务用房采取独栋设计,靠近主干道位置,交通很便利,方便业主使用。”时代中国佛山公司开发总监郑汉武说,南海对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的要求越来越规范,位于里水大道中的时代花生苑项目,在报总规前,就先将城乡社区用房的设置方案报给里水社工局,公共服务用房的建筑设计、功能设置都充分与里水镇政府、里水社工局沟通后再落地。该项目2017年开建,目前正在竣工阶段,与之同步竣工的还有1090平方米的社区用房,预计今年9月可交付使用。 扶持 改建社区用房可一次最高补20万 针对一些开发商“以次充好”的社区用房没法投入使用问题,《办法》明确规定了配建要求。要求社区用房要按照《佛山市公共设施配套标准》有关规定,集中配置在地上建筑一层或二层,便于开展服务和活动的位置,不得与住宅区垃圾收集点、公厕合设。不得设置在只对小区居民开放的小区内部,宜面向市政道路。不得配置在地下层、半地下层、夹层或架空层。并要求配备水、电、卫生、通信、消防和无障碍等基本设施,配备简单装修,装修标准应不低于物业服务用房装修标准。 为了倡导建立区、镇(街道)、城乡社区和社会力量协力扶持社区用房建设使用的相关机制,共同为城乡社区承接、使用好公共服务配套用房创造必要条件,《办法》还规定,城乡社区改建(装修)社区公共服务配套用房达到600平方米及以上的,可以申请区财政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,用于购置配套设施和改善服务设施等,每个城乡社区只能申报一次。 《办法》还明确,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与开发建设单位要做好社区用房验收移交工作,认真核验相关配建资料,双方签订《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移交协议书》,对社区用房进行统一接收、登记和管理,并将社区用房的接收主体和使用主体情况报区级民政部门备案。 同时,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要在取得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《不动产权证书》之日起3个月内,完成确权资料(主要包括房屋图纸、照片、《不动产权证书》等)归档工作。 社区用房知多d 社区用房全称为“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”,是指城乡社区内开展公共服务、志愿互助服务和群众性活动的场所 什么是社区用房 主要包括 ●村(社区)党组织和村(居)委会的工作用房 ●党群服务阵地用房 ●居民群众公益性服务活动用房 ●社区卫生服务站 ●政府指定的其它用于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的公共用房 哪些项目需配建社区用房 南海区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商品房项目(含商住用地内兼容住宅)、各类政策性住房项目,以及城市更新中涉及住宅部分需配建社区用房。 社区用房的报建要求 1面积标准 新建住宅(含商住用地内兼容住宅)项目的社区用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住宅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%,且最低应不小于600平方米,最高可不超过2500平方米。 2配建要求 社区用房必须按照《佛山市公共设施配套标准》有关规定集中配置在地上建筑一层或二层,配备水、电、卫生、通信、消防和无障碍等基本设施,配备简单装修,装修标准应不低于物业服务用房装修标准,确保移交后能直接使用。 3管理使用 社区用房只能用于社区组织办公及其公益性、服务性活动,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,不得将其挪作它用,不得用于从事营利性活动。 文/珠江时报记者戴欢婷李华 通讯员刘志雄 黎淦兆 蒙浩荣 600600相关"南海新建小区需配社区用房少于600平方米不予验收"就介绍到这里,如果对于600这方面有更多兴趣请多方了解,谢谢对600600的支持,对于南海新建小区需配社区用房少于600平方米不予验收有建议可以及时向我们反馈。 瓷砖相关 600*600 600X600MM 600*1000 500强 500强品牌排行榜 1000*1000 300*600 800 ,本资讯的关键词:社区配套简单装修建筑面积新建住宅600南海区平方米建设验收小区城乡 (【600】更新:2019/4/9 16:25:4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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